当企业公司或工厂遇到拖欠货款、货款收不回来等买卖合同纠纷,想必心里一定很焦急,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深圳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给大家分享一则成功追回货款的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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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惠州市X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能公司)
被告:郑X培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货款纠纷)
【案件情况】
智能公司与郑X培存在业务往来,郑X培向智能公司购买马达、天线等材料。2019年7月23日,郑X培和智能公司双方对账确认郑X培截至2018年12月底欠智能公司货款324597元。双方另有对账单显示,郑X培在2019年度欠智能公司货款215884.35元。
被告对原告各种协商要求都置之不理,原告无法与被告协商解决该问题,最终其在朋友的引荐下联系到了我所精办该类案件的吴律师,寄希望于吴律师能用让人折服的法律手段帮助其实现自身的权益。
【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令郑X培向智能公司支付货款540481.35元及利息。
【律师办案概括】
吴律师处理该案时既采取一贯的先取证后诉讼的稳妥习惯,同时又根据案情的需要同时查询被告名下的财产线索,在诉讼阶段的证据材料收集工作接近尾声时,对被告的财产线索也摸得一清二楚,最终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也一并申冻结了被告的财产,这不仅导致被告改变了其以前嚣张的气焰致被告积极向原告妥协道歉,同时也保证了原告在诉讼中能取得理想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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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关于被告郑X培拖欠原告智能公司2018年货款金额为324597元及2019年1-6月份的货款金额为108496.5元的事实,双方无争议,本院予以确认。
【判决结果】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支持我方请求,被告郑X培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智能公司支付货款433093.5元及利息。
【建议】
当事人在纠纷产生时适当让步寄希望于和解解决问题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味的让步却不仅没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让被告觉得原告软弱进而全面否认原告的请求,导致和解无法进行,在此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和解时态度可以适当强硬一些,必要时候可以聘请律师在和解阶段提前介入纠纷,也能减少将来诉讼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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