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公司或工厂遇到拖欠货款、货款收不回来等买卖合同纠纷,想必心里一定很焦急,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深圳龙华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给大家分享一则成功追回货款的案例吧:
深圳龙华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曾X斌
被告:翁X招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货款纠纷)
【案件情况】
自2013年9月开始,被告翁X招多次在原告处购买鞋材,至2017年1月24日共结欠原告货款60700元。被告翁X招于当日出具结算单确认上述欠款。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尚欠货款60700元。
这种情况下,原告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我所擅长此类案件的陈律师,原告刚描述完基本事实,陈律师就知道了案件的风险点与应对方法,切中问题的关键,原告对陈律师的专业水平称赞不已随即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寻求法律手段维权。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翁X招支付结欠原告的货款人民币60700元并赔偿该款的利息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律师办案概括】
办妥委托手续,陈律师持我所所函立即奔赴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对外窗口调取被告的主体信息与财产线索,确定好被诉主体的信息后已经接近中午,陈律师没有来得及吃午饭便又立即着手刻录录音光盘、整理录音的书面文字版本,因录音多且杂乱,陈律师整理好录音证据已经是晚上6点。
固定好上述证据后陈律师又马不停蹄的起草民事起诉状与财产保全申请书,这些工作完成后陈律师才回家休息,第二天一早又去法院立案、交纳材料,及时完成诉讼的准备工作。
【法院认为】
本案中,原告曾X斌提交的由被告翁X招出具并签名确认的结算单,以及原告的营业执照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等证据,结合原告的陈述,能够证实被告翁X招向原告曾X斌购买鞋材,并结欠原告货款人民币60700元的事实。据此,应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且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翁X招拖欠原告曾X斌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深圳龙岗货款纠纷律师咨询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判决结果】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支持我方请求,被告翁X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曾X斌货款人民币60700元并支付该款利息。
【建议】
在主要证据不足、证据丢失等情况下不必慌张,可以通过事后补充证据的方法收集新证据,例如本案的录音证据就是在事后取得的,以该录音证据作为证明双方之间确有该笔交易,再配合其他间接证据组成证据链条最终完成举证,这样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实现权利的保障。
普罗权彰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千起,均取得满意结果,我们有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团队;如果您遇到货款收不回来,或是恶意拖欠货款等货款纠纷问题,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400-057-3132 或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总所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0/29楼
【超过500名执业律师、专家、顾问、专业人员,全国多家分所】
深圳律师咨询 深圳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拖欠货款 买卖合同纠纷更多案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