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经济纠纷,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中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是指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延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遭受损失。虽然合同诈骗罪与经济纠纷都会让合同相对方遭受财产损失,但两者性质并不相同。合同诈骗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侵害社会经济秩序,是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的处罚。经济纠纷侵属于民商事纠纷,是正常商业活动产生的风险,受民商事法律调整,适用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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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同诈骗与民事合同纠纷最重要的区别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行为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往往能够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否则一般属于经济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对于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进行区分认定:
一、行为人签订合同时的主体资格
行为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注册资本情况、营业资格、营业范围等,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是否虚构身份与对方进行交易是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关键。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使用虚假身份进行签约,则可以推定行为人有非法占用为目的。
二、行为人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
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则体现在行为人签订合同时即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人力、设备和技术力量等,或者行为人在履行期限内能够合法筹集等上述资源等。
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即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于合同的履行不具有可期待性,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