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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秋华律师: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胡秋华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经常会遇到有人问我任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为此本文将驰名商标的含义、作用、意义、认定条件、程序、所需资料进行整理如下,如有不对或不妥之处,望予以指正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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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驰名商标认定的意义

    1、跨类保护,防止他人恶意抢注,可以获得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

    《商标法》第 13 条规定:为相关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 45 条规定第一款: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 45 条规定第一款: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禁止他人使用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更容易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中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在侵权认定时,如果原告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则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判定被告与其商标近似的可能性就很大。

    4、企业实力和形象的彰显,是巨大的无形资产

    一个驰名商标可以向需求者传递大量的有关它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优良的质量、质量的长期稳定性、对需求者消费习惯的适应程度及心理享受的满足程度等。

    以此同时,驰名商标所带来的巨大品牌价值,对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市值具有重要影响。

    5、禁止他人作为企业名称使用

    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 商标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商标法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6、可以获得国外法律的保护

    1883 年签订的《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规定:公约的任何成员国,在本国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对于其他成员国主管机关认为该国一项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有义务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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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途径和所需材料

    1、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和认定途径

    商标是否驰名是客观事实,并不经过认定而产生,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认定途径主要有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具体包括:

    (1)商标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无效宣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驰名商标认定相关材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实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4)司法途径(人民法院诉讼案件)

    2、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 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三、认定时间和具体的工作流程

    1、认定所需时间

    通过行政程序认定预计从启动到认定结果时间约为10-18个月左右,通过司法途径认定时间需具体结合案件的情况予以分析确认。

    2、具体的工作流程

    (1)建议从形式上体现拟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意思,需要对商标其他类别进行一定的补充扩类申请。

    (2)建议需要对与拟请求认定的驰名商标寻找有关相同或近似商标,并提出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撤销他人商标等申请,以体现拟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在维护知识产权所做工作和努力,存在他人复制、摹仿、恶意抢注等行为。

    (3)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采取行政认定程序或司法认定程序。

    商标局途径:在他人商标初审公告期间,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提出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提出异议。

    商评委途径:对已经注册成功的与拟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途径:“商标违法案件”中,即侵犯拟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案件中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采取层层上报的方式,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途径:需在行政确权诉讼中和有关侵犯商标权民事案件中,提出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做出是否需要认定为驰名商标和是否可以认定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构成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400-05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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