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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深圳20楼玻璃坠落砸中路过男童,责任该如何认定?

    徐小华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许,深圳福田京基御景华庭小区住宅楼玻璃掉落,砸中经过楼下的5岁男童。经福田警方初步调查,玻璃疑为意外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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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一商铺监控录像显示,当时这名男童和一名家长正往商铺方向走来,在距离商铺门口 1 米左右的地方,一块玻璃窗突然从天而降,直接砸中男童。现场发出 “ 嘭 ” 地一声巨响,男童瞬间倒地,血流不止。

        有小区居民表示,本月初该小区已经发生过高空坠落事故。所幸当时没有砸到人。京基御景华庭小区自 2005 年 12 月底入伙,至今已经 14 年,很多设施在风吹雨淋下已经有些老化和松动,迫切需要专业人员检测和维护。

        经警方初步判定,事故系小区高楼窗户意外掉落所致。目前,福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那么相关法律及责任问题就来了: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呢?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军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及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上掉东西,尤其是高层建筑,一旦有物件掉落下来,所造成的伤害后果肯定是非常严重的,所以这就要求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要履行严格的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本事件中有明显的坠落物及较容易判断所属建筑物的户型位置,故最终可依据警方的调查认定房屋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从而根据责任大小要求承担相应的人身侵权赔偿责任。

        同时,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军明律师提醒广大市民,高空坠物伤人或侵权实行的是推定过错责任制度,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法律责任较重,应不定期对建筑物的设施(包括玻璃窗、窗台、外墙瓷砖等)、搁置物、悬挂物等进行检查、维修、清理的力度和频度,以防止意外导致他人财物及生命的损害。特别是老旧有待修缮的建筑物,物业管理人及全体业主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预防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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