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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取证的对象是在监狱服刑的犯人怎么办?

           做律师时间长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近期就有一起民事诉讼代理需要向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进行调查取证。一开始和委托人沟通,拟通过信件的方式要求服刑犯人出具书面证人证言,后来听服刑犯人的亲属介绍,与服刑犯人的书信往来时间及其漫长,犯人寄信出来通常要一个月时间才能送到家属手里,因为犯人寄信出来监狱需要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信件内容有可能妨碍改造,监狱可以扣留信件(《监狱法》明确规定如此,什么是有碍罪犯改造?坑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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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于律师的直觉,应该还有更便捷的办法。于是直接电话监狱狱政科,狱政科工作人员一听说律师有事请教,接电话人员立即提高音量,请了个行家进行回答。其实也比较简单,谁叫律师和监狱都是司法行政系统管辖之下的呢,完全不像律师前往公检法办事寻亲复杂,门难进不说,各种烦琐。后来根据监狱规定,我顺利地前往会见了服刑犯人并对他作了调查笔录。现将相关规定分享如下:

       根据笔者经历、狱政科行家介绍,结合司法部2017年颁行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总结如下:

        1.律师因代理工作需要,可以会见监狱在押犯人;

        2.律师会见在押犯人,需要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会见后原件留在监狱)、律师执业证、委托人的委托书或者证明有会见必要的资料等三份资料;考        虑到国内现实,建议如果有相关证明有会见必要的其他资料,可以带上;

        3.通常不需要预约,监狱应及时安排会见。


        最后提醒,会见需要遵守监狱的规定,最好前往会见之前电话联系监狱狱政科确认相关事宜,毕竟小心行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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