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刑法382条、383条、271条2款)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元≤罚金≤50万元)
数额较大3万元≤数额<20万元
其他较重情节1万元≤数额<3万元(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二倍)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20万元≤数额<300万元
其他严重情节10万元≤数额<20万元同(一)至(六)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二倍)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数额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50万元≤数额<300万元同(一)至(六)
四、死刑
300万元≤数额+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五、死缓
符合死刑条件并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六、终身监禁
符合死刑条件,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刑法385条、386条、388条、163条3款)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0万元≤罚金≤50万元)
数额较大3万元≤数额<20万元
其他较重情节1万元≤数额<3万元(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同“贪污”(二)至(六)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二倍)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20万元≤数额<300万元
其他严重情节10万元≤数额<20万元同上(一)至(四)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二倍)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数额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50万元≤数额<300万元同(一)至(四)
四、死刑
300万元≤数额+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五、死缓
符合死刑条件并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六、终身监禁
符合死刑条件,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注:
1.多次(贪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数额。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前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受请托之前收受的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一并计入受贿数额。
3.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认定。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388条之一)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同受贿罪)3万元≤数额<20万元
其他较重情节(同受贿罪)1万元≤数额<3万元(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同贪污罪(二)至(六)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同受贿罪)20万元≤数额<300万元
其他严重情节(同受贿罪)10万元≤数额<20万元同上(一)至(四)
三、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同受贿罪 )300万元≤数额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同受贿罪)150万元≤数额<300万元同上(一)至(四)
四、行贿罪(刑法第390条)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入罪标准3万元≤数额
1万元≤数额<3万元(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50万元≤数额<100万元同上(一)至(五)
其他严重的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0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数额<500万元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500万元≤数额
250万元≤数额<500万元同上 (一)至(五)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50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数额
四、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并具有如下情形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较轻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且对侦破重大案件(重大案件: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已经或者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案件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起关键作用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重大案件线索的
主动交待的犯罪线索不属于重大案件的线索,但该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
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主动交待行贿事实,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
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五、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刑法390条之一)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入罪标准(同行贿罪)3万元≤数额
1万元≤数额<3万元(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20万元≤数额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单位犯罪】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同行贿罪)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50万元≤数额<100万元同(一)至(五)
其他严重的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同行贿罪)造成经济损失数额:100万元≤数额<500万元
三、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同行贿罪)500万元≤数额
250万元≤数额<500万元同(一)至(五)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行贿罪)造成经济损失数额:500万元≤数额
六、挪用公款罪(刑法384条、272条2款)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3万元≤数额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超过三个月未还5万元≤数额
二、5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进行非法活动100万元≤数额
50万元≤数额<100万元救灾 抢险 防汛 优抚 扶贫 移民 救济特定款物
50万元≤数额<100万元不退还
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
超过三个月未还200万元≤数额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救灾 抢险 防汛 优抚 扶贫 移民 救济特定款物
100万元≤数额<200万元不退还
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进行非法活动300万元≤数额不退还
进行营利活动/
超过三个月未还500万元≤数额
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163条1、2款)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较大6万元≤数额<100万元(受贿罪的二倍)
二、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100万元≤数额(受贿罪的五倍)
八、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164条)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6万元≤数额<200万元(行贿罪的二倍)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200万元≤数额(行贿罪的二倍)
九、职务侵占罪(刑法271条1款)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较大6万元≤数额<100万元(贪污罪的二倍)
二、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巨大100万元≤数额(贪污罪的五倍)
十、挪用资金罪(刑法272条1款)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进行非法活动6万元≤数额<200万元(挪用公款罪的二倍)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10万元≤数额<400万元(挪用公款罪的二倍)
进行营利活动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200万元≤数额(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二倍)
超过三个月未还400万元≤数额(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二倍)
进行营利活动
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不退还6万元≤数额<200万元(挪用公款罪的二倍)
超过三个月未还10万元≤数额<400万元(挪用公款罪的二倍)
进行营利活动
注:除贪污罪、受贿罪,其他贪污贿赂犯罪一律(10万元≤罚金≤犯罪数额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