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罗法务律师法律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的知识产权思考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徐小华

    在竞争激烈的饮料市场江湖中,有两个
    “门派” 一直备受瞩目,一个是广药集团,手握“王老吉”系列注册商标;另一个则是鸿道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包括加多宝中国公司。

    blob.png

    话说 1995 年起,鸿道集团就与广药集团旗下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获得了使用 “王老吉” 商标生产红色纸包装和罐装清凉茶饮料的权利。此后,通过长期多渠道的营销、公益活动和广告宣传,鸿道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成功将红罐 “王老吉” 凉茶打造成了知名品牌,收获了众多荣誉,在市场上销量一路领先。

    然而,2012 年风云突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相关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得停止使用 “王老吉” 商标 。随后,广药集团许可大健康公司使用 “王老吉” 商标,大健康公司也开始生产 “王老吉” 红色罐装凉茶。
    blob.png

    可就在这时候,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让大健康公司坐不住的广告语。加多宝中国公司推出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样的宣传语,不仅印在产品包装上,还出现在各大网站、媒体的广告中。大健康公司觉得这广告语与事实不符,误导了消费者,于是一纸诉状将加多宝中国公司告上法庭,认为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其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并进行赔偿。

    这个案子一路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时候,法院都判加多宝中国公司败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但加多宝中国公司不服,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不同的判决。法院认为,判断这句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得从多方面考量。从广告语本身含义来看,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加多宝中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生产的“王老吉”红罐凉茶确实在市场销量领先,后来因为商标许可协议的变动,他们改名为“加多宝”,所以广告语描述的是事实。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虚假宣传的目的出发,这句广告语并没有让消费者产生误认误购。而且,虽然“王老吉”商标的知名度离不开双方的努力,但主要是加多宝中国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许可使用期间大量宣传提升了其商誉,所以他们使用这句广告语,占用部分商誉也是合理的。消费者看到这句广告语,也不会认为“王老吉”商标就停止使用了。

    虽然这句广告语没有把所有商标变更的细节都讲清楚,但加多宝中国公司这么做,主观上没有明显恶意,客观上也没有误导消费者,更没有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撤销了之前的判决,驳回了大健康公司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竞争中,广告宣传固然重要,但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判断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不能只看表面,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途径:需在行政确权诉讼中和有关侵犯商标权民事案件中,提出请求认定为驰名商标,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做出是否需要认定为驰名商标和是否可以认定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构成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咨询:400-057-3132 或 13530053568(手机号即微信号)




    文章底部图片沟通.jpg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