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纠纷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一般都会找律师事务所,那么你知道律师事务所的定义是什么吗?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吧:
深圳律师事务所咨询13530053568(微信同号)
律师事务所定义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
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遇到纠纷应该如何解决?13530053568(微信同号)
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普罗权彰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千起,均取得满意结果,我们有专业经济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专项律师团队;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400-057-3132或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总所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0/29楼
【超过500名执业律师、专家、顾问、专业人员,全国多家分所】
深圳律师 深圳律师事务所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更多案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