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罗法务律师法律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个人名义购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离婚,都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走进去也好,逃出来也罢,除了是换种生活的方式,还是一种人生的选择。特别是在现代这个节奏快的时代,很多人都是一言不合就结婚,一言不合就离婚,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个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案例吧。

     

    小丽和小华因长期感情不和,欲到法院起诉离婚。小丽咨询其丈夫小华名下有一套房改房,其丈夫生成是单位分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能否对此套房产申请分割?

     

    首先,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


    08c2912b942ae9aaa2adbc065fff2902.jpeg

    本图源自网络,如侵权请联系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而,小丽丈夫的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是否可以申请分割,要视情况而定:

     

     自然人以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并将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其一: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法院具体可酌情处理。 

    其二: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改房,不论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自然人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属部分产权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起诉。

     

    普罗权彰律师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千起,均取得满意结果,我们有专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经济纠纷,法律顾问、刑事纠纷等,如果您遇到上述纠纷,可以直接咨询我们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