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房产纠纷或者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需要哪些证据你知道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说: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房产纠纷的证据包括物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关收集的,可以请求法院收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你对此想了解更多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扩展阅读: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普罗权彰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万起,均取得满意结果,我们有专业的房屋纠纷律师团队,客户满意度高达98%;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400-057-3132 或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总所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15/16/20/29楼
【中国律所百强,超过500名执业律师,目前全国18家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