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罗米修律师普罗权彰律师团队法律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在线: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下面一起来看看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多年的黄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深圳取保候审律师在线.jpg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深圳刑事律师在线咨询.jpg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包含专业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有专业代理刑事的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关押人员专业办理开设赌场罪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二维码.jpg



    深圳律师咨询 深圳律师  中国百强律所  深圳律师事务所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