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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婚姻律师指引:疫情过后离婚纠纷爆发如何处理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卓文强律师

          一个幸福家庭的构成,不仅需要爱,也需要夫妻双方的互相信任、理解、包容和体谅;但是,当你在婚姻生活中遇到各种矛盾纠纷再也无法化解时,就不要再纠结了,与其生活在双方无休止的互相伤害中,还不如果断地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婚姻。下面笔者就如何解除婚姻关系,法官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以及如何取证等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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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姻关系的解除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也可基于法定情形

    (一)基于当事人协议时,属于双方协议离婚,但签订协议后不会直接产生协商一致径行解除彼此间的婚姻关系的效果,其还需要国家对该协议的审查以及国家对该协议的确认。因此,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之后,还应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最终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来决定该协议能否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

    (二)而在婚姻关系法定解除情形中,其法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具体表现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长期分居等等。法定的离婚理由所反映的是婚姻当事人的忠实权、身体健康权、同居权等带有特定精神利益的权利;基于该项情形而发生婚姻关系的解除是需要由案件管辖地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 

    二、基于法定情形而发生的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往往会考虑到制裁离婚过错方,保护无过错方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仅侵犯了夫妻关系中的法定权利,而且违背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或者违反了婚姻家庭立法的禁止性规定。例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即侵犯了丈夫所享有的忠实权或者妻子所享有的忠实权,又违背了“一夫一妻”这一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又如,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两种情形,既侵犯了婚姻一方当事人的生命健康权、对孩子的抚养权,又违反了婚姻法第三条中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法官在作出判决时,会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保护“无过错方”。

    (一)对于重婚,如果因为重婚侵害到婚姻另一方的财产权,如重婚者为第三者提供了生活费用、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和产业以及其他经济开支等,除了将这些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外,法官往往会考虑判决重婚者予以相应赔偿,以惩罚重婚者;对于因为重婚导致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还会考虑到让加害者向受害人做出人身损害赔偿;对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事实的,则往往会同时判决加害人赔偿精神损失。 

    (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由于同居与重婚只是在名义上有所不同,它们在侵害的对象、侵害的形式、侵害的内容以及结果上都是一致的,因而其赔偿的原则和内容也与重婚没有区别。 

    (三)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不仅会受到身体的伤害,还可能在长期的暴力下造成精神的损害,所谓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对此,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往往会考虑让过错方分别予以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四)对于虐待,受害人在身体上、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往往是十分严重甚至是超出人的想象的,对此,法官往往会视虐待、伤害的时间长短和程度来作出精神、人身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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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于法定情形而发生的婚姻关系的解除,当事人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如何收集相关证据?

          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见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证据是否真实,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以及与案件是否有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我们在收集这些证据时,应该如何进行呢?

    (一)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如果过错方愿意,可以让婚姻过错方出具“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三)如果发现另一方有嫖娼、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并保留回执和警方介入处理的相关材料。

    (四)采集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

    (五)如果有条件,可以采集一些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

          以上仅列举部分方法供参考,总之,当事人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收集证据。

          综上,笔者认为,在婚姻当事人发现婚姻关系难以继续维持下去时,在行使离婚请求权前,应注意及时收集证据,因为接下来将会面临着非常重要的举证问题。最后,希望已经成功离婚的朋友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再次遇上你欣赏的另一半。


    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咨询热线:400-05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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