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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律师:​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深圳律师咨询

    你知道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吗?

    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的黄军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做详细介绍: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

    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关于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经商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认为,尽管此类犯罪新的立案追诉标准正在起草、修改中,但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考此标准中关于“数额巨大”的规定处理个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诉标准(二)》确定的数额标准。

    因此,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0)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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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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